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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節快到了,來聊聊慎終追遠和孝道吧!

  有些人認為基督徒不拿香拜拜是一種不尊敬祖先的行為。在台灣的傳統信仰中,普遍認為不拿香=不孝,彷彿拿了香,心中怎麼想的都不重要,拿香就對了!還有一句台灣俚語「信基督教,死某郎號」(台語),似乎要用一些很表面的事物來當作孝心。也因此,台灣的喪禮常常要哭得很大聲才代表孝順,最好還用擴音器,邊哭邊字正腔圓的把孝心「說」給大家聽。

  但基督徒不這麼做就是不慎終追遠、不孝嗎?難道要說全歐美和南韓等基督徒、天主教信仰為中心的國家全都不孝嗎?應該不可能吧!就算是阿斗仔也懂得孝敬父母、長輩的。

  來看看聖經的教導吧!新約聖經的第一卷書卷「馬太福音」,第一章在說什麼?「耶穌的族譜」,路加福音第三章也在說「耶穌的族譜」,只是馬太福音是父系族譜,路加福音是母系族譜(路加福音中說約瑟是希里的兒子,其實希里是馬利亞的父親,也就是約瑟的岳父)。
  馬太福音的族譜是從亞伯拉罕開始寫,一路寫到耶穌一共有「五十二代」,路加福音更是追溯到上帝,最後是「亞當是上帝的兒子」。不知現今有幾個家族有這樣長達數千年的族譜呢?
  為什麼要寫族譜?很多人都覺得聖經裡很多族譜,認為那漏漏長的族譜像廢話、沒意義。耶穌、大衛王、亞伯拉罕、掃羅......這些重要人物在聖經中都有清楚的族譜,似乎每個人都要把他的祖宗十八代(有的還不止十八代呢)交待的清清楚楚的,就算沒寫族譜,也要寫清楚他的爸媽是誰或是有幾個兒女。
  看到這裡,我想基督徒的「慎終追遠」已經是不用多說了,慎終追遠到簡直叫「龜毛」的程度。


當孝敬父母

  十誡中就有一條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」,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利未記中,上帝親自說「你們各人都當孝敬
父母,也要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。」

  耶穌曾經引述上帝的話說「 神說:『當孝敬
父母』;又說:『咒罵父母的,必治死他。』」然後對當時對信仰偏激的法利賽人和文士,說他們只求與 神的關係,他們認為將一切可以奉養父母的都奉獻給上帝,可就以不孝敬父母,耶穌指責法利賽人和文士說「你們藉著遺傳,廢了 神的誡命。」(裡面的”遺傳”,指的是一代代傳下來的錯誤觀念)並說他們是「假冒偽善」的人。(太15:4~6,可7:10~13)
  由此可知, 神一而再、再而三的強調「當孝敬父母」是多麼的重要。
  耶穌被釘十架,在快死前,還是不忘生下他的母親—馬利亞,他擔心沒人照顧她,將馬利亞交託給他所愛的一位門徒照顧(路19:26~27)。
  耶穌自己做了最好的榜樣,基督徒也要學習基督的樣式,又怎可不孝敬父母呢?

  我曾在幾年前,有一回我坐我哥哥開的車要回嘉義,在路途中聊到信仰的問題,當時我還在為拿香拜拜的事煩惱,哥哥劈頭就說「我對你們基督教,信了主就可以拋棄祖宗的想法非常不認同!!」當時我的無法好好的跟他解釋,因為我知道他一定聽不下去,也不好在他的車上落淚,只好將眼淚往心裡吞,保持諴默。
  這表現出了現今台灣家族逼家中基督徒小孩拿香的用意,因為他們認為不拿香=不孝。但不知我的父母,會覺得我這個不拿香的小孩,對他們的孝心可有較少呢?

  同樣是孝敬父母,不知我們的家族長輩、在天上的列祖列宗們,喜悅的,是拿著香的祭,還是他的子孫們用誠心、敬拜而成的祭呢?
  弟兄姐妹要記得,心~~是最重要的,用你的誠心帶出你的行動,來愛你們的長輩、父母,尊敬祖先,要常常記念、感謝他們,若家中沒有祖譜的,你可以當第一代記錄的人,不但要記錄族譜,也要記下他們的所行事蹟(事蹟是更重要的),供後世追念。在家中,也可在清明節或是定期(一季、半年、一年)舉行家族聚會,可以跟長輩訴說我們對他們的愛(愛要即時說出來),聽聽長輩訴說他們的長輩的事情,大家一同追思我們的祖先,感謝有他們,感謝他們做的我們知道或不知道的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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