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歡迎點這個音樂,邊聽邊看)
我信主受洗的那天分享的見證,曾說過我信主的過程滿妙的,我信主前生活還算順利,我的家庭完整,我沒有失戀(其實那時我還沒談戀愛)、沒有破產、沒有自殺或有什麼事讓自己生活過不下去,突然就自己想要去教會,有姊妹帶我去教會,然後我就很渴慕一心想信主,順利的進入一個小組、上信仰課、受洗…
但真的會這麼莫名其妙嗎?回頭看時,似乎不是。
比較我的過去和現在,有很多的不同和改變,這些不同和我的信仰有何關係?今天我在想這件事時,發現過去的我「還滿討厭我自己的」,這應該是我一心尋求主的原因。
討厭什麼?很多…光看過去的我就會知道我不是一個討喜的人,我負面思考、高傲(但不承認)、不會道歉也拒絕別人的道歉、不會安慰人、自以為是、沒同理心,講話犀利總是刺傷人(還自豪的說就是因為自己說的都是真話不是假的,所以會傷人是正常的,是好的),還很愛說謊(為了原自己的謊或是因為不願道歉而說謊)…我總是無法好好的處理一段關係,總是會傷害人(雖然我並不想),我想謙卑但不懂要怎麼做,我做錯事想道歉,但不敢道歉,我被得罪很恨對方,不知能如何解決那個心裡的恨和痛,所以我很不可愛、難相處,全身都刺,還外加一頂超厚的防護罩罩著自己。
信主前有著壞性子(其實跟我爸還真有夠像),信主後呢?我21歲時信主,其實頭幾年,是沒什麼變的。我依然是我不欣賞的那個自己,人不是一夕改變的,22歲時我還得了憂鬱症,之後每年最少兩次(季節交替時)有時會更多次小憂會找上門,我愈來愈鑽牛角尖,還自我指控「為什麼信了主我還得憂鬱症?是我不夠好、我差勁、我糟糕、我犯罪」,所以我如此的不可愛。
那時我別說要用我的態度讓任何人信主了,他們光看到我這個樣子嚇都嚇死了吧。
然而在一連串的自我指控、挫折、負面思考中,有一件事是我沒放棄的,就是我的信仰和我的 神,即使覺得自己永遠在失敗、一直受挫、一直犯錯,我還是死命的抓著祂(我想我是像無尾熊一樣的扒著祂吧,有夠盧)。
慢慢的,我在小組裡感受被接納的感覺,也學著去接納別人,在小組或服事團隊裡,即使面對不可愛、得罪我的人,在我生氣、傷心後,還是學著把那些情緒交給主,決心去愛小組裡的人,這只是一開始的學習。當自己花了幾年學會接納別人的不完美後,我發現自己好像變得可愛一點了,當自己會為別人的需要流淚禱告時,就更感受到自己有較多的同理心了,因著有同理心,慢慢的我在說話前或甚至在網路打字要跟別人說話前,也學著怎樣不停的修正自己的話,讓對方可以明白我要說的,但不感到受傷。這些我相信都不是靠著我自己的肉體做到的,因為靠我自己的肉體,我是容易刺傷人的;靠著 神的愛,我才有辦法讓他們感受到被愛。
當在教會受的裝備更多,服事更多,小組更穩定後,自己的適應力也變好了,我在哪個小組或團隊,甚至偶爾去別的教會聚會,都能感到自在,因為過去要求的條件或高標準我不再要求,我的防護罩變小,使我願意跟別人敞開自己真實的一面,即使把傷疤秀出來給人家看都可以。
剛結婚頭幾年,我很不懂什麼叫「要忍耐、要無條件的接納、要在患難中依然感謝讚美」,常常在痛苦的景況中發出極大怒氣,甚至跟牧者衝突,懷孕時因為憂鬱症好幾度想在等公車時去路上撞車自殺,因此氣自己是個不被別人瞭解,又不負責任的人,我給自己貼標籤,是個苛責丈夫、強勢、傷痛無法被同理的人,我的夫妻關係似乎沒指望,永遠無去好轉,懷孕時有超過一半的日子是整晚無法成眠哭泣到天亮的,我的心裡充滿怒氣和抱怨,不可愛還很可怕。
當我懷孕後期想要去精神科掛號看憂鬱症的那一天,卻因為嚴重的宮縮而住院安胎(所以也沒法看精神科了),住院時我因著先生的工作時間和狀況,加上自己缺乏自理能力,絕望的想離婚(那是婚後很少有的離婚念頭),第一個孩子出生後,我很慶幸自己沒自殺,因為太愛懷中的孩子了,而在「初為人父母」團隊的姊妹中,我不感到孤單,感到被理解和支持,我的憂鬱症居然不藥而癒(連產後憂鬱症都沒有),直到如今都沒再發作,一次想死的念頭都沒有。我感覺我愈來愈有盼望、有正向的思考能力,又更可愛了一步。
小孩大一些,和先生一起去上「親密之旅」情感成長課程,能更多體會自己和先生的不同,以致當受傷時不代表對方真的想傷害我,知己知彼,也就對更多對自己的傷害能釋懷,並且願意耐心等候對方的情緒和心情過去,找好時機點溝通(不在怒氣裡溝通)。當我發現自己能夠安靜半小時,微笑的等先生說話時,我就又可愛一點了,畢竟那是5年以前的我想都別想的事。
現在的我超愛自己的,當我學會更多看別人的優點時,我也更多會看自己的優點;當我更多包容別人的過罪時,我也更多包容自己也是個罪人;當我願意饒恕別人時,我也學會饒恕自己的許多過錯。
當自己變的可愛時,對週圍的人才有影響力,因為那是真的活出 神同在的確據。要傳福音給人,不是用講的或用操控的,而是用自己的生命來影響別人,祝福別人。
這一連串生命改變的過程到現在,花了15年…而它還在「現在進行式」當中。
聖經中有一句話叫「將身體獻上、當作活祭」(羅十二:1)有人看到這句話肯定以為這個人是狂熱的宗教份子吧。其實不然,這句話不是要把人活活宰了當祭物,而是把自己的全人奉上像祭物一樣為主所用,把身體獻上讓主動工,改變自己,改變後再讓主用來成為別人的祝福;另外也把把自己最關切的人和事全然交在主的手裡,真的讓祂做主,不是自己在做主,謙卑下來相信祂的作為。
很多人說「所有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」「萬宗歸一」,那是不夠瞭解,基督徒信仰和其他信仰很不同的一點,是它並非功利主義或功德主義的信仰,不是「我信了,誰誰誰就會被改變」、「誰誰誰被改變了,我就相信你」、「我若多做一些事,就可以得到更多祝福」,它不是條件交換的信仰,而是白白得著的,因為 神在我們愛祂之前,祂已定意愛我們。
信主是自己與主的關係,跟別人無關,不是只有想達到什麼目的時才去找祂,相信主是一個生命完全投入的過程, 神是愛的源頭,去親近祂,從祂那裡得到愛,先愛自己才有愛別人的能力,也才有機會改變別人的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