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今天可以做兩個孩子的母親,若是在以前看來,是非常不可思議的,因為我在結婚前,一直都是「頂客族」的崇尚者,頂客族就是「夫妻雙薪,沒有子女的家庭」。原因在於我不喜歡照顧小孩,也沒把握能養育出乖巧的孩子,我擔心孩子沒養好,會變成社會成本。當時我還沒信主,我甚至跟我的父母說「若懷孕,就把小孩拿掉」的這種話。

剛信主的第二年,我的小組有一段時間在焜梁哥家裡小組聚會了大概半年的時間,當時的小組是男女在一起的,小組裡也有家庭,明燦哥一家人也在我們小組裡,我看到焜梁哥、美足姐,和他們兩個女兒的互動(那時她們國小快國中),我是第一次親自接觸到基督徒的親子互動,還有聽到美足姐在小組裡跟我們分享的見證,我想「若我將來的親子關係可以跟他們一樣,那我就不會怕生小孩了。」但我沒把握我未來可以有這樣的親子互動,所以我還是不想生小孩。

一直到認識老爺,在結婚前,我還跟婆婆溝通能不能不要生小孩,但老爺那邊希望我們的家庭能有孩子,老爺說「想要有兩個小孩」,我就跟他討價還價說「一個。」婚後的頭幾年,我很享受兩人世界,知道自己的子宮有一點狀況,可能不容易受孕時,還慶幸自己有不生小孩的正當理由。

那時因著我和老爺在教會晚崇的服事,我們那一團招待同工的年齡層比較高一點,我看到一些父母和孩子的互動,包括敏源哥一家人、玲惠姐跟兒子的互動等等…慢慢的,我的想法有了改變,可能是上帝調整了我的眼光,婚後大概一年,我開始想要懷孕,想要有自己的小孩,但我不是很容易受孕,又過了一年,我才懷了米妮。

那時我認為生小孩後,把小孩交給保母照顧就好了,若真的找不到保母,我就請我高雄的媽媽照顧(我媽媽是有證照的保母),懷孕時,我上了兩個初為人父母班,牧者的經歷分享和教導,提醒我們,在孩子出生的頭幾年,父母親自帶小孩,對孩子心理的長久影響,很多親子感情,是一開始沒建立,往後的幾十年都補不回來的。我和老爺有了共識,生了孩子後,不管是我或是他,一定要有一個人請育嬰假,親自帶小孩。

那是一個艱難的決定,因為我的工作正卡在升遷的關鍵點,我的同事大多強烈的不建議我請育嬰假,父母投反對票,我們禱告、猶豫,一直到米妮四個月大,我終於請了育嬰假。當時老爺在外縣市工作,對於一個新手媽媽,大部分時間都24小時,沒有別的幫手的情況下帶初生兒,是讓我非常挫的。那個過程是靠著禱告、小組支持和初為人父母組成的團契陪伴下渡過的,我帶上手後,開始享受做全職媽媽。

在這個過程裡,我居然有了生第二胎的念頭,這時反而是老爺說他還沒預備好要有第二胎了,我就等待他預備好,育嬰假結束,回職場後不久,老爺預備好了,我又懷了第二胎,就是恬恬。因為有了帶米妮的美好經驗,我和老爺毫不猶豫,這次我們馬上就要請育嬰假。

我把我的人生順序做了調整,把工作事業擺到家庭的後面,因為和孩子們親密的親子關係,和將來孩子們心理成長的長遠影響,是工作多賺個幾百幾千萬,幾億元都買不回來的,這一切都太值得了!我學習用愛帶孩子,雖然有時還是會用人的做法,但在帶孩子的過程,我們親身經歷何為 神無條件包容、犧牲的愛。

當我為了餵孩子母奶,胸部破皮流血,痛得要命,還是義無反顧的繼續餵;當孩子對我無理取鬧的哭,和孩子衝突後,我在管教後還是向她表達我們對她的愛,要讓我們的關係和好;當我看到她做錯事、有些缺點,但我們對她的愛並沒減少時,我一再的體會  神對祂的孩子的愛,就是這樣。

祂愛我,並不是我表現多好,只是因為我是祂的孩子;祂包容我,不管是優點還是缺點;我犯錯,祂會管教,但還是愛我。

我對愛的體會成長了,我的家庭觀、親子觀被180度大大的翻轉,我的父母和認識我多年的朋友都不可置信,我居然可以享受當全職媽媽。我相信這一切都是上帝改變了我的眼光,也是孩子們帶我們的祝福。

孩子是祝福,這祝福是從 神而來,因此,我們也把孩子獻在主的面前,蒙受祂完全的保護,並宣告三位一體的 神,是我們孩子的權柄。將一切的感謝、榮耀都獻給我們的 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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